王卫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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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定金不想要房子,定金能不能退还

发布者:王卫东律师|时间:2022年02月22日|分类:抵押担保 |404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根据定金罚则的规定,给付定金一方违约,不能要求退还,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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