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主动向法院起诉,法院才处理,被害人不告诉,司法机关不主动追究,也就是民间说的“不告不理”。主要包括五种:1.侮辱、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3.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4.侵占罪。这类犯罪主要侵害个人权益,情节相对较轻,国家把追诉权交给被害人。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检察院和近亲属可以告诉。
与公诉案件不同,告诉才处理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公安侦查、检察院起诉。如果当事人和解、撤诉,案件就结束,不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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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