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并且不能从轻、减轻处罚。这里的醉酒指生理性醉酒,即普通饮酒过量。因为醉酒是行为人自己造成的,在喝酒前具有完全辨认控制能力,属于原因自由行为,法律不允许以醉酒为借口逃避处罚。无论酒后意识是否清醒、是否记得作案过程,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按正常人定罪量刑。
很多人酒后伤人、杀人、寻衅滋事、危险驾驶,都要承担完全责任。只有病理性醉酒(属于精神病范畴,少量饮酒即严重精神失常),且行为人不知情、无故意的,才可能不负刑事责任,但这种情况极罕见,需要严格司法鉴定。所以,“喝酒犯法从轻”是完全错误的认识,醉酒反而是很多犯罪的高发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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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