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是法院判处罪犯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附加刑,可单独适用或附加适用。罚金数额根据犯罪情节、违法所得、损失大小、经济能力综合确定,没有统一固定标准。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满足法定条件,才能减少或免除:1.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2.经本人申请,法院裁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注意:罚金是刑罚,不是罚款,不交罚金会影响减刑、假释,也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贷款、出行等。很多人以为“坐牢就不用交钱”,这是错误的,主刑和附加刑要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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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