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即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等全部货币收入),不能只按基本工资或最低工资发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鉴定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少发、不发停工留薪期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在工伤认定后,要求公司补发差额,也可以以此为由被迫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很多公司在员工工伤后只发基本工资,这是典型克扣工资行为。计算平均工资时,以应发工资为准,不是实发工资。证据包括工伤前工资流水、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如果公司拒绝补发,员工可在工伤待遇仲裁中一并主张。停工留薪期内,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辞退,需支付2N赔偿金。工伤待遇是法律强制保障,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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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