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承担以交付为分界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在交付前由卖方承担,交付后由买方承担。如果约定卖方送货上门,运输途中风险由卖方负责;约定买方自提,提走后风险由买方负责;约定代办托运,交给承运人后风险转移给买方,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运输损坏、丢失,首先看合同谁负责运输、谁承担风险。风险承担方可以向承运人索赔。
实践中争议点是交付地点、交付方式、签收确认。建议合同明确“交货地点、风险转移时间、运输责任、保险、承运人选择”。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法律默认规则。因此,不是谁发货谁就一定担责,看风险是否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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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