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损失,是人身损害赔偿的核心项目之一,计算标准与证据要求有明确规定。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误工时间×误工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确定,住院时间+医嘱休息时间即为误工时间;若受害人构成伤残,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收入分三种情形: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提供受伤前3至6个月工资流水、单位误工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证明收入实际减少;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证明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无收入的受害人(如家庭主妇),参照当地居民服务业平均工资计算。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关键是证据充分,必备证据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休息证明、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单位出具的误工及收入减少证明、社保或个税缴纳凭证,无固定收入者需提供从业证明、收入流水等。若受害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仍在从事劳动、有稳定收入,也可主张误工费。
需要注意的是,误工费仅赔偿实际收入损失,若受伤期间单位照常发放工资,无权主张误工费;虚构收入、伪造证据,不仅无法获赔,还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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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