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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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签合同、不缴社保合法吗?

作者:王小华律师时间:2026年03月06日分类:热点法律知识浏览:334次举报
2026-03-06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从用工之日起劳动关系就已建立,用人单位必须在 30 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公司错误认为试用期可以随意辞退、不签合同、不交社保,这是严重违法。

  试用期不签合同,同样适用双倍工资规定;试用期不缴社保,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同时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此外,试用期期限也有严格限制: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维权,同样需要收集入职时间、工资标准、工作内容等证据,不要因为处于试用期就放弃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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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华律师,北京懋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现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交通运输法学研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丰台区
  • 执业单位:北京懋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59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北京懋华律师事务所
1110120********59 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