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五种,责任划分直接决定民事赔偿比例,且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 行人之间的赔偿比例存在明显区别,体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比例严格按责任划分:全责方承担 100% 赔偿责任,主责方承担 70%,同责方各承担 50%,次责方承担 30%,无责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事故,法律倾向保护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机动车全责,承担 100% 赔偿;机动车主责,承担 80% 赔偿;双方同责,机动车承担 60%;机动车次责,承担 40%;非机动车、行人全责,机动车承担不超过 10% 的赔偿责任(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赔付)。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比例并非绝对固定,若一方存在故意肇事、酒驾、逃逸、严重超速等恶劣情节,法院可酌情调整赔偿比例;若非机动车、行人存在碰瓷、自杀等故意行为,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所有赔偿均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付,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责任认定是赔偿的基础,当事人务必重视认定书的责任划分,不服及时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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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