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李女士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入职北京某公司担任保洁,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在下班回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事故为无责。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受伤严重,经历截肢等几次重大手术,委托我所办理其交通事故案件。但受伤后单位未进行任何工伤申报及赔付,故为解决其与单位工伤保险纠纷,再次委托我所进行工伤案件诉讼流程。
案件分析
首先,李女士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否申报工伤需要看其是否满足进城务工农民、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情况;
其次,工伤受理后单位对于劳务合同提出异议,因此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止需要等待相关裁判文书,李女士因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有劳动关系,仲裁不予受理,故需要先进行诉讼确认劳务关系;
最后,在认定工伤及劳动能力鉴定后,在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过程中需要考虑李女士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还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查询相关案例支撑诉请。
处理结果
经认定属于李女士所受伤害属于工伤,且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工伤伍级。最终经判决工伤保险待遇共199502.62元。
王小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