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边小店招牌中隐藏的玄机
路边随处可见的便利店如美宜佳、711、today,每个城市必有的手机销售门店如OPPO、VIVO、华为,走遍不同城市,相同的是各种连锁店的招牌。
这些路边随处可见的便利店、杂货店,都挂着同样的招牌,同样的名称,有的店铺甚至连店内的装修布局都一模一样,因为这些店铺的招牌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不一致,大大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阻碍。
不仅上述的便利店、杂货店,大部分商铺是以个体经营户的形式运营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了个体工商户的命名方式,“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如:today便利店使用统一商标、招牌,实际登记的名称各不相同,公司楼下的today实际名称为“长沙市芙蓉区津添食品店”,字号是“津添”,行业是“食品”,组织形式是“店”。
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其行业表述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经营者姓名可用作个体户字号,如刘聋子、杨矮子。
如今,为了规范经营,部分地区的工商部门要求连锁店在店铺招牌下方或者门口醒目处张贴营业执照上的名称。
除连锁店外,店铺名称应当和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一样,但可以适当简化。例如:营业执照登记的是“XX市XX区好运来烟酒店”,店铺的招牌上可以简略成“好运来烟酒店”,但是不可以从“好运来烟酒店”改名为“来好运烟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