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泽强律师

  • 执业资质:1451220**********

  • 执业机构:广西河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借朋友的钱放贷是否属于转贷罪

发布者:蓝泽强律师|时间:2022年07月14日|分类:刑事辩护 |1036人看过

来源:华律网整理 

行为人借朋友的钱放贷的,不属于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仅能以向银行贷款进行转贷的行为构成。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借朋友的钱放贷是否属于转贷罪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借朋友的钱放贷是否属于转贷罪

1、行为人借朋友的钱放贷的,不属于高利转贷罪;

2、高利转贷罪仅能以向银行贷款进行转贷的行为构成。

3、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行为人有违反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纪律的行为;

(2)有违法发放贷款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后果发生;

(3)行为人违法发放贷款的人是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

3、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主体外,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主体;

4、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国家金融及贷款管理制度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