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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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劳动纠纷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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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会计老公,给了我一段充满算计的婚姻!

发布者:潘均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774人看过


本文为【婚恋避坑指南100篇】系列的第2篇文章,【婚恋避坑指南100篇】记录了我遇到过的最坑人的婚恋案例。希望大家看完本系列文章之后,能够识别坑,跳过坑,过上幸福的小日子。



第一次遇见韩美玲,是在保险公司举办的茶话会上。

明面上说是茶话会,其实就是内部招聘会。

一帮人在台上,换着花样夸保险公司多好多好,收入多高多高。

另一帮人在台下,听得津津有味,自我陶醉。仿佛只要加盟保险公司,年薪百万不再是梦。



那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样一场茶话会呢?

当然,我不是为了找工作,我爱我现在的工作,这份工作足够让我自我陶醉。

我出现在这个,和我身份极度不匹配的场所的真正原因是,凑人头。

没错,我就是那帮在台下听得津津有味的人之一。



保险公司举办茶话会,保险业务员们,哦不,换个好听的称呼,理财顾问们身上是有拉人头过来的任务的。

拉人头的目的是,为了完成保险公司的招聘任务。

但我作为人头被拉过来,仅仅是因为恰好周末没事,过来蹭蹭热闹,不光能吃些小点心,还能卖个顺水人情。



当时,韩美玲也作为人头被拉过来的。

不过,唯一的区别是,我属于挂羊头卖狗肉,有名无实。

她属于理财顾问们完成招聘任务的重点发展对象。

巧的是,拉我俩过来的,恰恰是同一个朋友。

结果可想而知,我完成了作为一个羊头的使命,她顺利地成为保险公司的一员。



结束了茶话会,我们换了一个地方聊天。

说是聊天,其实就是法律咨询。

好不容易逮到一个律师,不咨询一下怎么行!

她知道收费是不可能收费的,朋友的朋友就是朋友,这辈子都不可能收费的。

你看,”有便宜不占就吃亏了”这一想法害了多少律师。



于是,我们展开了时长接近2小时的法律咨询。

那时候的我,还是比较喜欢听故事的。

不像现在,听了太多故事,发现千篇一律。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故事要从韩美玲丈夫的工作说起。

她的丈夫是一名会计。

其实工作很普通,没有什么大不了。

但是她的丈夫有一个不一样的爱好,爱记账。

说实在的,爱记账也没什么大不了,会计的本职工作不就是记账嘛。

关键是,他在单位记账就算了,在家里也记了一本账。



柴米油盐酱醋茶,各种花费都记得清清楚楚。

每个月记完账,还要和韩美玲微信对账。

韩美玲刚开始觉得丈夫小家子气,后来觉得他做事精细,再后来觉得怪怪的,太斤斤计较。

但也没有想太多,都是普通人,谁还没有一些不良的和良的嗜好呢。

就当做是他的职业本能吧。



后来,韩美玲还发现一件很蹊跷的事。

每个月,她丈夫的父母会给他转一笔钱,这笔钱的金额和还贷的金额分毫不差。

没错,在婚前,她丈夫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子。

韩美玲和丈夫的收入明明足够支付按揭贷款,为什么还要接受父母的资助呢?

她越想越不明白,那就不想了,费脑子。

父母给钱是好事,不要白不要。



直到遇到我,把这个故事告诉我之后,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我回复道:我不信你老公没有猫腻,但愿是我多想了。

别怪我用最大的恶意揣测别人。

因为,我每天都会遇到当事人跟我哭诉,要么是被渣男骗钱又骗色的,要么是被绿茶婊坑得连内裤都不剩的。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这句话,放到枕边人身上同样适用。

因为,爱情是有保质期的,婚姻不能全靠爱发电。

但是,钱不光可以使鬼推磨,还可以使鬼吹灯。



我们先说第一个问题,丈夫做了一本精细的家庭账,是不是一定是坑?

不一定。

我们再说第二个问题,婚前按揭购房,父母帮忙还贷,是不是一定是坑?

也不一定。

这两个异常的举止行为,有没有可能是坑?

有可能,概率分别是50%和33.3%。



大家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

每一件事情的背后,都可能存在两个目的,一个是好的,一个是坏的。

因为,大多数人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无私奉献的人毕竟是少数。

比如说,我写文章这件事,就存在两个目的,一个是好的,一个是坏的。

好的目的是,为了普法宣传,避免大家掉入坑里,从此过上幸福的小日子。

坏的目的是,网上装逼得到内心的满足和愉悦,如果能够恰饭那再好不过。



丈夫做了一本精细的家庭账这件事,也可能存在一个好的目的,一个坏的目的。

好的目的是,精打细算,为了家庭收支平衡。

坏的目的是,监视家庭的收支情况。

如果,丈夫的目的是监视家庭的收支情况,那就一定是坑了。



这个坑,可能大家不知道多恐怖。

如果不是亲眼目睹,我也不敢相信,为什么会有人如此算计,不累嘛?

我觉得算计别人是一件相当累的事情,因为需要层层设防,一步错步步错。

而且,一旦行迹败露,夫妻感情也会跟着破裂。

这一局,赌得有点大。



我们遇到的,几乎所有有离婚打算的当事人,第一个念头不是别的,都是想合法地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拜托,只要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就不存在合法一说好嘛。

因为,本质上说,这个行为一定是侵犯另一方配偶财产权利的。

无论你如何粉饰这个行为,都掩盖不了这个行为的不合法性。



既然这个行为不合法,那么你一旦做了,就需要承担这个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法律早已明确了法律后果:转移财产的,对于转移财产一方可以要求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本来,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一人一半分割,只要你转移,那么对这部分转移的财产肯定不是一人一半,要么是三七,要么零十,要么其它。



以往,当事人问我如何合法地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时,我总是不置可否,无论如何我都不能教唆当事人做违法的事情吧。

但是,啥都不说,当事人就会责怪我:你是我的律师?怎么不替我着想呢?

后来,我学聪明了,既然转移财产是违法的,何不换个方式?

条条大路通罗马嘛。

把钱用掉嘛。



以往,这个行为看起来好有道理。

以后,这个行为也会被认定为违法。

因为,即将颁布的《民法典》会新增一种情形,如果存在这种情形,也会产生少分甚至不分的法律后果。

那就是,挥霍。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不行!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也不行!



紧接着会产生一个问题:如何认定一方存在挥霍行为呢?

假设你一个月的工资是5000元,那么一个月消费5000元算挥霍吗?

你可能觉得这是月光,不是挥霍。

假设你一个月的工资是5000元,那么一个月消费1万元算挥霍吗?

你可能觉得这属于挥霍,都入不敷出了。



答案是,不一定。

虽然你一个月工资是5000,但如果你配偶一个月的工资是10万,你一个月消费1万算什么呢?

别说挥霍了,你那都算得上节俭了。

所以,有时候,一个人的收入和支出并不能说明问题,除非你拿两个人的共同收入和共同支出来说明问题。



这时候,这本家庭账就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里面详细记载了两个人的共同收入和共同支出情况。

首先,这本账每个月都会对账,真实性不会有问题。

其次,如果不是购置大件,一段时间内,一个家庭的共同收入和共同支出不会发生太大的波动。

如果共同收入没有大的变化,但共同支出突然增加的话。

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有一方在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其实,这虽然是一个坑,但只要你遵纪守法,不跳就不会有事。

如果你掉进了坑,也不能把全部责任归咎到对方身上。

但下一个坑,哪怕你不跳,都会有人在背后推你一把。

婚前按揭购房,父母帮忙还贷。

我刚才说了,这种情形存在33.3%的可能性是坑。

意味着,66.7%的可能性,这一行为不属于严格意义的坑。



1. 假设,男方婚前按揭购房,婚后还贷资金都来自于父母。

如果不增加其它条件,这件事绝对不是坑。

婚后父母帮忙还贷,属于对双方的赠与,理论上和双方共同还贷没有本质区别。

这套房子,婚后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合情合理。



2. 假设,男方婚前按揭购房,婚后还贷资金都来自于父母,并配套了个人赠与协议。

如果不增加其它条件,这件事严格意义上也不应该属于坑。

这套房子,完全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理所当然。

这不叫坑,这叫合法地隔离婚前个人财产,男女通用。



3. 所以,我说66.7%的可能性,婚前按揭购房,父母帮忙还贷不属于坑。

但是,父母辛辛苦苦凑够首付,又能帮忙还贷的是少数。

结果,有一部分人动起来歪脑筋。

又想隔离婚前个人财产,又想动用夫妻共同财产。

这才是坑。



我们遇到的,最常规操作是:一方拿到每个月的工资后,取现一部分资金,把现金交给父母。父母把现金存入卡中,又转账给自己的子女,并配套个人赠与协议,子女用这笔钱还贷。



发现没?除了前置的取现步骤,其它和第2种情形一模一样。

我不止一次说过,结婚后,双方的工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又想隔离婚前个人财产,又想动用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行为一定是侵犯配偶财产权利的,也一定是违法的,无论如何掩盖都没有用。



写到这里,大家应该看明白,如果遇到另一方挖空心思对付你,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识别坑并跳过去,要么精准扶贫。

送给大家两句话:婚前睁睁眼,婚后闭闭眼。

祝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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