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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的房子离婚能分吗

2021-01-08

发布者:杨子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 |925人看过举报


 一、婆婆的房子离婚能分吗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因此,该问题中所谓婆婆的房子能不能分,应该视情况而定,假如婆婆还在世,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婆婆的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其儿子,也就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离婚时不能分割。

  二、房产是婆婆名字离婚后能分房产吗

  1、不动产的物权变更、设立、消灭以及转让经过依法登记的话,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没有依法进行登记的话,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证明婆婆的房子自己出资购买了,可能将该项房产作为一般债权进行处理。当然,如果婆婆愿意将自己的房产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儿媳的话,法院予以支持。

  2、离婚之后,儿媳不属于婆婆法定继承人,所以没有资格参与财产的分割。房产证上面写的是婆婆的名字,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婆婆的财产进行分配的时候,法定顺序的第一继承人优先享有继承权,如果第一继承人都不存在的话,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但是儿媳妇不在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之内。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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