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欣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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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山西尧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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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追索到期未偿还贷款案例

发布者:单欣欣律师|时间:2017年08月14日|分类:债权债务 |976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介绍的是一起信用社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借款人及担保人行使追索权的

案子,信用社发放贷款时一般手续齐全,最终在单律师的调解下,被告方同意

偿还贷款95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案子以调解书形式结案,得到了当事人

的好评。


   对于民间借贷案子,一定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对于借款不还的,如果你

愿意主动起诉,很难要回借款,反而可能会因为过时效而无法主张权利。因往往

借款时双方关系都较好,所以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这样开庭时原告也可以不出庭,不用与被告对峙公堂。


   民间借贷案子出借方一定要保留好借款凭证,例如借条、转款凭证等,约定利息的一定要在借条中或其他书面形式写明,否则可能无法主张利息。对于利息约定方面,一般两分之内的都会支持,约定过高的部分法院也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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