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给两点建议:利用民法典关于法定条件的规定,跟对方分居,分居达到一年以上,而我们又有证据证明 的话,在一年之后我们再次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一定会准予离婚的,因为这是民法典新增的法定离婚条件,那还有第二个方法,就是第一次起诉不准离婚的,等六个月,六个月是我们国家诉讼法上规定的禁诉期,那么过了这个期限在向法院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说明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请求法院准予离婚的,那么根据我们离婚律师的办案经验,这一次基本上法院也会准予离婚的。说到这里就有人会问,为什么有的是一年?有的是六个月呢?第一个一年是民法典新增的法定的离婚条件,而第二个禁诉期是我国诉讼法早就有的一个规定,无论是分居一年还是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法院准予离婚的标准还是看夫妻是否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不管怎样,法院也是会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