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公诉机关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陈胜,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司徒某某在2021年5月至6月间加入钟某某组建的直播团队,在直播团队中担任键盘手,诱骗被害人打赏女主播从而骗取钱款。司徒某某在该团队期间,伙同团队成员骗取被害人人民币6万多元。2021年9月11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拘传,2021年10月18日被批捕,2021年11月18日被提起公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司徒某某通过微信号伪装女性,诱骗被害人打赏女主播,构成诈骗罪,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正确;在审查起诉阶段的量刑建议基本适当。
律师意见,被告人司徒某某是通过正规的招聘平台boss直聘入职,其最初也是想通过努力工作获取劳动报酬,但由于缺乏辨识能力,被犯罪团伙利用,由此误入歧途;其主观恶性非常低;且司徒某某在团队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因此,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罚金三千元。
被告人司徒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9月11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止。罚金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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