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受雇于某足道店担任服务员,在知晓店内存在组织卖淫活动的情况下,仍为相关活动提供顾客引导、接待等协助服务,涉及非法获利约9600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公诉机关以协助组织卖淫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二、案件难点
本案中被告人行为已符合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需在法定量刑范围内尽可能争取最有利于当事人的处理结果;同时辩护人提出的从犯认定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需通过其他法定从轻情节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
三、王善宇律师代理成果与作用
1.代理成果:法院最终完全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及辩护人提出的合理从轻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无需收监执行,可在缓刑考验期内通过社区矫正正常参与社会生活。
2.律师作用:诉讼过程中充分挖掘被告人从轻处罚情节,提出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等从轻、从宽处理的辩护意见,该部分意见均被法院采纳,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的有利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