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伟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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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欠条的需要注意什么

作者:章伟东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48次举报


一、借钱给他人应当收集借款证据,即要求借款人打欠条。

1、通过银行转账。这是借款他人的首先方式。一旦出借人将自己名下的账号款项转到借款人名下的账户,那么这个记录将被银行记录。如果产生纠纷,那么出借人很容易通过银行打“账户流水”的方式收集书面凭证,用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另外,万一借款人遗失了欠条的重要凭证,也可以通过到银行打单的方式收集凭证。

2、录音取证。钱是通过现金方式借出去了,借款人又没说不还,还款日期没有着落。怎么办?这个时候,出借人手上没有欠条凭证的话,应当考虑录音了。在纠纷没有发生前,出借人通过电话催促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很容易在电话里承诺借贷关系。这样,出借人就取得了第一手证据材料。

二、欠条应当注明出借币种、出借日期、还款日期、利息计算方法。

1、如果出借币种不是人民币,则必须注明出借币种,如美元、港币。不注明币种的,均视为币种为人民币。

2、出借日期是证明借款时间的重要要素之一。

3、还款日期是计算利息、计算诉讼时效的重要要素。如无还款日期且无约定利息,则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偿还利息。特别提示:一旦约定了还款日期,出借人必须注意收集在还款日期之日起两年内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的证据。如两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借款人书面承认借款事实、确认还款计划等。如出借人无前述证据,则两年诉讼时效一过,欠条变成“裸债权”,即这种债权将面临不被法院支持、保护的风险。

4、利息必须明确约定,但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上文,如无利息约定,出借人不能计算利息,但约定了利息应当参照当时银行的贷款利率,超过4倍的部分无效。

三、欠条应注明借款人身份资料在写欠条时,出借人应当督促借款人写明身份证号码,地址,同时复印借款人身份证留底。另外,如借款人是已婚的,出借人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实务中,借款人可以根据夫妻继存期间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法理,将借款人及其配偶列为被告,从而防止“夫妻串通逃债”,多一重保障。

四、欠条约定管辖便于提交诉讼效率,减少诉讼成本。

来源: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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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伟东律师,现为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过程中,在工伤、房屋拆迁、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合同和婚姻家事等领域接触办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31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合同纠纷、拆迁安置、婚姻家庭、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