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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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事实论情理讲法律,积极沟通主动整改, 促成执法机关撤回严厉的行政处罚

发布者:涂伟律师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93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摆事实论情理讲法律,积极沟通主动整改,

促成执法机关撤回严厉的行政处罚

案号:金综罚听告字(2022)第001

案情简述:当事人在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经营一家中餐馆(牛肉馆小店,主营蒸菜、炖菜)。2022年元旦前后,即疫情期间,因楼上一住户反复向当地行政执法部门投诉,经所在茶店子街道执法中队协调无果,成都市金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处罚告知书,拟对该店作出以下两项行政处罚:1、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关闭;2、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矛盾焦点:当事人的中餐馆虽然开在居民楼下的商铺内,但主营蒸菜、炖菜,并且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产生的油烟很少,经营多年每年都能通过年检。该商铺楼上有八户居民,其中七户对该餐馆的经营从来没有提出过不同意见,但另一户有一刚退休的老人,似乎有精神上的问题,声称该店对其生活造成影响,坚持反复向社区、街道、区市等有关部门投诉,要求立即关闭该餐馆,街道社区协调沟通没有效果,应是为了息事宁人并防止矛盾扩大造成其他不良后果,执法部门向当事人下达了上述预处罚通知。

办理结果:当事人得知执法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后,委托本律师代理并沟通对策,律师经过现场勘查综合研究后认为,当事人的中餐馆属于合法经营,投诉中所称的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并不存在,执法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过于严厉,即不合法也不合理。但考虑到减轻相关部门在面对居民投诉时的工作压力,并减少商家与同楼栋居民之间的矛盾,可尽量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对餐馆进行一次更加合理化的改造,进一步降低餐馆经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希望能以此换取撤销处罚。如执法部门仍按以上通知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则走行政诉讼程序,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终,经过律师按以上方案与执法部门积极沟通并主动整改,成都市金牛区执法局撤回了处罚通知,当事人的中餐馆得以继续经营。

附:《陈述申辩书》

陈述申辩书

申辩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撤销拟给予申辩人的以下行政处罚:1、在收到本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关闭;2、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申辩事实与理由:

申辩人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申辩如下:

贵局在2021127日对申辩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但因安装室外烟道涉及到楼上住户同意才能安装。申辩人在接到《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后,立即联系楼上8户住户,因时间紧迫现已征得7户住户同意申辩人安装,尚有一户正在协调沟通,积极完成整改。

一品天下及茶店子街区约有1000-1200户餐饮店均开在居民楼下,申辩人开设的餐馆属于政府街区商业规划。申辩人在2018320日取得了《营业执照》从事餐饮服务至今,也取得了《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备案证》,依法纳税,属于合法经营。

申辩人主营蒸菜、炖菜,几乎很少油烟。申辩人没有经营炒菜,不存在对环境污染,也未造成任何严重后果。申辩人在2018315日就安装了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且质量合格,一直在正常运行使用。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环保部门多次检查均合格。

申辩人认为贵单位调查的事实与实际不相符合,申辩人未经营炒菜,不属于产生油烟餐饮服务项目,如果这样认定则该片区90%以上的餐饮均应关闭。

申辩人认为拟处罚决定过重,如果被关闭,将给申辩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在2020年至今,世界疫情反复不断,给我们餐饮业也造成了巨大影响,这两年都是在负债前行反复开业、歇业,如让申辩人关闭该牛肉馆,不但要给房主赔偿违约金,还有几个员工也将失业,之前的装修也将全部损失,使得申辩人雪上加霜。

综上,恳请贵局撤销拟对申辩人的行政处罚,给予申辩人一定时间进行整改。

涂伟(联系电话:18123315065,微信同号),男,中共党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四川大学法律硕士,北京盈科(成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37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