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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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

作者:张磊律师时间:2019年03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57次举报


        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一种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区别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合同进行了诈骗。

 

合同诈骗行为发生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这是区别于其他诈骗犯罪的一个主要特征。

 

因此正确界定合同诈骗中的合同概念和外延对区分此罪与彼罪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认为合同诈骗罪的合同”,主要是指经济合同不能认为凡是利用合同行政合同、赠与合同、劳务合同等进行诈骗的都构成合同诈骗罪。

 

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其标准应当根据合同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性质并结合立法目的加以界定。

 

合同诈骗罪规定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之第八节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罪中。

 

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了国家合同管理制度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因而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必须存在于合同诈骗罪所保护的客体范围内能够体现一定的市场交易秩序否则便于刑法的立法宗旨不符。

 

应当结合该合同的具体情况考察其行为是否符合扰乱市场秩序的特征否则就不能订合同诈骗罪。例如行为人利用伪造的遗赠扶养协议向继承人骗取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就不属于合同诈骗罪。

 

另外行为人虽然利用了一定的合同形式但该合同在当时的条件、环境下并不具有规范市场行为的性质对行为人也不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例如行为人以生活窘迫为名立下借条合同骗取他人财物后挥霍一空而不予偿还的不宜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所以只要行为人利用了能够体现各种市场交易行为的合同进行诈骗那么该合同就满足了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要求。这种诈骗行为就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作者周道鸾  张军  高憬宏  熊选国;来源刑法实务若干问题研究节录


张磊律师于2009年即开始从事法律事务,具有长达8年多的法院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现为枣庄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枣庄
  • 执业单位:山东建硕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420********9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