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强奸,是否应该反抗?
最近在做刑事案件梳理,涉及到强奸罪这个罪名就不得不提“遭遇强奸,是否应该反抗?”这个话题,是否应该反抗,让数据来说话吧。
首先我们看下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强奸罪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笔者经检索得知2013年-2018年济南地区共发生强奸罪案件27起,其中2014年6起,2015年7起,2016年7起,2017年5起,2018年2起,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这27起案件有24起适用了实体型。以上案件中的24案件中有23起罪犯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起被判处死刑。27起案件中有3起罪犯被判处缓刑。
那么这么多起强奸案件的受害人群及受害结果又是如何?我们接着往下看:27起案件中有3起案件的受害人是未成年人,2起案件的受害人为精神病人,3起是因为受害者醉酒或者被下药的无意识的情况下发生。27起案件中有12起由于被害人的反抗而致使罪犯强奸未遂但施暴者仍得到了法律的严惩,遗憾的是一人因激烈反抗而被杀害。
遭遇强奸,到底应不应该反抗?相信通过比对以上数据很容易的得到答案。如遇强奸,如受害者反抗,绝大部分的施暴者会因为该反抗行为而造成强奸未遂的情况,作为受害者既保住了名节,施暴者也没有逍遥法外。而激烈的反抗也确实会存在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但这概率是相当的低,所以笔者认为如遇强奸,一定要抗争!哪怕这抗争只是短暂的尝试性的抗争,这至少会比任人鱼肉结果要好得多。
笔者:张磊律师 欢迎来信交流,邮箱zl_lawyer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