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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卖家违约怎么赔偿标准?卖家不赔偿怎么办?

发布者:陈林律师|时间:2019年10月04日|分类:合同纠纷 |687人看过

房屋买卖过程中,出卖方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大小,根据实际损失及合同的约定,结合相关证据来确定。

损失赔偿范围为出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违约责任的承担,首先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一方违约,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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