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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离婚律师: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怎么起诉

发布者:陈林律师|时间:2019年05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736人看过

离婚分为两种,一种是自愿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自愿离婚又称“协议离婚”即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的承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是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的承担无法达成一致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因此,男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女方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即可享法院起诉离婚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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