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之前有一个熟人借了我7万块钱,他一直不还给我,后来我就起诉他在法院的主持之下,我们两个人达成了调解。他愿意还钱给我,但是在调解之后他一直不还钱给我,一直躲着我。这种情况下法院调解后被告不还钱,我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答:您好,在法院调解之后,被告仍然不还钱的话,您可以凭借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进行审查合格后,就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法院的强制执行可以有效的帮您催还借款,限制被告的消费,要求他定期、限期还钱,直到被告偿还完所有的借款。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不用重新起诉。被告不按调解书履行义务,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调解双方都签字或者签收了,也就是说调解书已经生效了,并且调解书中的履行义务已经到期,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中的事项。法院会对被告采取拘留、罚款、查封财产等强制措施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