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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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法院怎么判,夫妻都不愿意抚养子女怎么办?

发布者:陈林律师|时间:2019年03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1762人看过

据安徽商报报道,芜湖一对夫妻生下儿子后就各自离家,后来闹起了离婚,第一次被驳回,前不久再次闹上法院。1月2日记者从芜湖南陵县法院获悉,因两人均不同意抚养孩子,法院依然作出不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据了解,2012年6月20岁的男方在饭店打工时认识了18岁的女方,两人很快谈起了恋爱并共同生活。2013年12月,两人生下了一名儿子,2014年4月双方登记结婚,并在男方母亲的帮助下自己开起了饭店。

然而饭店经营期间,夫妻二人经常发生争吵,女方与婆婆的关系也不好。2014年6月女方抛下6个月大的儿子独自离家外出打工,男方也随即外出,孩子则由男方的母亲和姐姐共同抚养。

女方离家后一直没有和男方联系,也没有回来看过孩子,2017年3月女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2018年11月,女方再次来到南陵县法院诉请离婚。

法官说法:

均不愿抚养孩子不准离婚

1月2日记者从南陵县法院获悉,近日庭审时,夫妻双方均要求离婚,但双方均不同意抚养孩子,要求由对方抚养孩子。

女方的理由是自己在外务工,无法照顾孩子,男方的理由是,自己一直找不到工作,也不会带孩子,孩子一直吵着要妈妈,虽然之前由其母亲及姐姐帮助照顾孩子,但现在姐姐即将结婚,母亲身体欠佳,也不愿意带孩子。

在承办法官的普法教育与耐心劝导下,双方仍然坚持自己的主张。因此南陵县法院认为,双方的要求均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不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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