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林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男方有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归谁

发布者:陈林律师|时间:2019年03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497人看过

问:男方有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归谁

答:因为男方有家庭暴力而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满两周岁的,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满十周岁的,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哺乳期内的孩子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其他的要看谁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要综合考虑夫妻的工作,收入,教育等。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如果男方有家庭暴力,女方有证据证明男方对女方和孩子都有家庭暴力行为,法院在判决时很大可能会判给女方。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