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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民商业务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作者:董呈明律师时间:2021年02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128次举报


以下文章来源于刑事视野 ,作者刘欣

最近,多位律师受到刑事处罚、法律人被刑罚让人不禁唏嘘不已,司法实践中,尤其是民商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常常会涉及刑事法律风险。本文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发现律师在民事诉讼司法实务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刑事法律风险:



一、虚假诉讼罪

民事诉讼造假现象层出不穷,部分律师也不惜铤而走险,谁知已陷入虚假诉讼罪的窘境,例如:

1、长沙县人民法院(2018)湘0121刑初1000号

被告人戴建良与长沙春华建筑有限公司系挂靠关系,2011年7月,其凭此承接了康宝菜雷硕全球天然产物原料生产基地厂房建设项目。项目施工期间,被告人戴建良以个人名义向王某借债数十万元,在项目竣工后,被告人戴建良无力偿付,遂起意伪造上述建设项目中的工程材料购销合同和欠据然后起诉春华建筑公司,骗取所谓的货款。被告人戴建良与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律师戴建维合谋,商定通过伪造钢材供应商与春华建筑公司的钢材供应合同,虚构春华建筑公司尚欠钢材供应商的合同款未付清等事实,起诉春华建筑公司以套取虚假的合同款项。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戴建良、戴建维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且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处戴建良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戴建维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闽01刑终864号

被告人郑娟华某与他人民事纠纷,其房产被法院查封,为挽回其经济损失,经被告人律师林祖阳授意,被告人郑娟华在被告人蒋冬慧的帮助下,多次通过银行转账、取现、再转账的方式,形成被告人郑娟华向被告人蒋冬慧借款人民币112万元的银行流水,并出具了被告人郑娟华向蒋冬慧借款人民币130万元的虚假借条,虚构被告人郑娟华向被告人蒋冬慧借款人民币130万元的事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娟华、蒋冬慧、林祖阳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处被告人郑娟华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林祖阳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3、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2017)黔0323刑初25号

2010年8月,被告人陈明彪的绿缘环保公司为慈竹林煤矿做了污水处理工程,该工程完工后,慈竹林煤矿支付了20万元工程款,尚欠绿缘环保公司工程款81.8万元。陈明彪委托律师赵胜帮忙讨回工程款。赵胜与陈明彪商定,由陈明彪提供程某、穆某、杨某等16名工人的身份信息,赵胜伪造了工资欠条、授权委托书和民事诉状等材料,陈明彪在赵胜伪造的欠条上签字捺印,进行虚假诉讼。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明彪、赵胜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决被告人陈明彪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缓刑二年;赵胜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二年。


二、帮助伪造证据罪

1、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2004)青白刑初字第101号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某于2003年5月16日接受犯罪嫌疑人何远俊之妻陈家琼的委托,担任何远俊辩护人。被告人周某为达到证实何远俊没有将公款439,530.17元据为己有之目的,对重要证人调查取证,将有悖上述证人原意的且不知晓的情节添加在上述笔录之中,还引导证人提供虚假证词并制作形成律师调查笔录4份。法院审理认为律师周某已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




2、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0)杭西刑初字第398号

2007年4月,被告人何某将其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桂花城春晓苑的房屋以人民币204万元的价格卖予张飚、刘燕蓉夫妇,张飚夫妇按约支付了首付款59万元并入住该房屋。后因杭州房价上涨,被告人何某心生反悔之意,被告人何某指使被告人郑某与其签订虚假购房合同,虚构房产先于张飚夫妇卖予郑某的事实。被告人徐某安排被告人贺某作为被告人郑某的诉讼代理人。被告人郑某作为虚假房屋买卖合同诉讼的原告,于2008年6月在本院提起诉何某的房产纠纷一案,要求本院判处房产归郑某所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指使他人作伪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被告人徐某、贺某、郑某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

3、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法院(2004)川射洪刑初字第138号

2000年9月7日, 被告人何红德作为射洪县美鑫第二机砖厂民事诉讼全权代理人,将欠该厂4326元砖款的原销售员于天福诉至射洪县人民法院,同年10月8日,于天福之子于开国代其父清偿了该欠款实际余款3826元并交于被告人何红德。何红德向该院递交了自己亲自写有"复印属实"字样的4326元欠条复印件和伪造的谢顺和、谢国斌两份证言等材料,致使该院错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红德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三、其他罪名

除了上述虚假诉讼、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律师在代理民事诉讼还应小心涉嫌其他罪名。如:北京律师朱某某因代理陕北民营石油诉当地政府行政案件中因涉嫌的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非法集会罪被陕西省靖边县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再如,北京律师孔某、战某,被控未严格审查贷款申请人资格,导致银行被骗5亿余元,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又如,律师张某为农民代理不服土地征用执行案件,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惹祸上身。


民商律师办案避雷锦囊:

1、律师更要提高法律意识,办理民商事案件不造假、不隐瞒是底线;
2、律师要有一双甄别真假证据的慧眼;
3、如有把握不准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时最好找一位靠谱的刑辩律师,少走弯路。
4、平日多关心律协网站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律师涉罪的案例,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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