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标的:97万余元 | 关键词:视同工伤、工亡待遇、行政诉讼
职工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公司否认劳动关系并拒绝赔偿。刘伟律师代理家属,历经工伤认定、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多个程序,最终成功为家属追回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97万余元。
案情回顾
赵某在某工贸公司从事厨房煮饭工作,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工伤保险。2023年4月21日,赵某在工作期间被发现倒在厨房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脑出血?心梗?”(排除机械性损伤)。家属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认定赵某的死亡属于“视同工伤”。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法院均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工伤认定。随后,家属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公司支付丧葬补助金46,602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85,660元,扣除已支付的6万元,合计972,262元。公司仍不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无需支付。
律师价值
刘伟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全程主导了工伤认定申请、行政诉讼、劳动仲裁及民事诉讼各阶段。在行政诉讼中,刘律师成功论证了赵某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其死亡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情形。在民事诉讼中,针对公司提出的“不存在劳动关系”“行政再审未决”等抗辩,刘律师指出:工伤认定已经生效的行政判决确认,公司未参加工伤保险,依法应承担全部工亡待遇。
法院最终采纳了刘律师的意见,判决公司全额支付丧葬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申请费。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被告家属支付丧葬补助金46,602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85,660元,扣除已支付的60,000元,实际支付972,262元;
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10元及保全申请费5,000元。
案例启示
本案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在工伤维权案件中的系统作战能力:从工伤认定到行政诉讼再到劳动仲裁、民事诉讼,刘伟律师通过完整的法律程序链条,成功击破了公司否认劳动关系、质疑工伤认定的各种抗辩,最终为因工死亡的职工家属争取到了法定的全部工亡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