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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作者:顾艳钰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18次举报


关于工地施工的工人与用人单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施工单位招用施工人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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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江苏-无锡
  • 执业单位:上海长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31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公司法、劳动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