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房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业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
1、业主需要索要《面积实测表》,向开发商了解公摊面积大小及组成。
2、业主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质量仔细检查,记录问题,并详细填写验房单。
3、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予以修复或作出修复书面承诺并经买受人查验同意后,双方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结算房款。
4、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5、业主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第三方处领取房屋钥匙。
6、业主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