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兵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工伤赔偿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合同违约金应注意什么?

发布者:雷兵律师|时间:2021年04月15日|分类:合同纠纷 |519人看过

如果约定了违约金方式承担责任的,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以补偿违约金之不足。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中约定。


如果合同中还免费给你提供违约金的这种行为,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这是否是一个陷阱,不要深陷其中掉入了一个无穷的金融陷阱。


1、违约行为可能带来的直接损失,这是确定违约金数额的基础;


2、违约行为可能造成的可以获得的利益的减少;


3、违约金最高额不能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的因违约行为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只有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才能合情,合理,合法地决定违约金数额的大小,使所订立的违约金条款发挥应有的功效。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