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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债务需要注意事项

发布者:雷兵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2日|分类:债权债务 |424人看过

公司的股东经常是容易发生变更的,比如说因为经营方面的一些问题,需要将手中的股权变卖,此时新的股东必须了解公司的一些最基本的情况,只有在确认公司的经营状况之后,才能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财产范围不仅仅限于企业财产,而是涉及投资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即债务由投资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所以,在处理债务时,如果只以企业为当事人,有可能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及时实现,还可能造成法院在执行中重新调查工商登记的情况,追加投资人为当事人。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


2、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人一方承担。


3、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4、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的债权。


5、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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