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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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需要哪些条件

发布者:雷兵律师|时间:2021年02月05日|分类:离婚 |727人看过

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如果超过4倍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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