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兵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工伤赔偿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哪些 条件才能起诉离婚?

发布者:雷兵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467人看过

1、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夫妻双方不管结婚还是离婚都是自己的事情,和家人朋友没有法律上的相关关系。夫妻双方只有在领取结婚证之后才能离婚,不存在法律关系的事实婚姻是不受婚姻登记处和法院认可的,这种婚姻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一说。


2、属于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婚姻关系是夫或妻之间的关系,只有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才能提起离婚诉讼,任何第三人都不能以当事人的身份提起离婚诉讼。


3、女方怀孕期间


都说女性怀孕期间男人是最容易出轨的,所以这也是男人最容易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在这段时间这内,法律是要保护女性的,因此在这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4、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