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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发布者:雷兵律师|时间:2020年05月31日|分类:合同纠纷 |447人看过

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应该有个明确的约定,包括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限以及法定的鉴定检验机构。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就会各执一词,纠纷就此产生。


商品交接及货款支付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中应约定是送货还是提货,目的地在哪里,运费如何承担。因为这样直接涉及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对案件的管辖会产生重大影响。此外,货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也须明确。


违反诚信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完美的合同如果遭遇一方不讲诚信,就会产生纠纷。因此,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商业活动中要考察对方的商业信誉。


一、合同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


二、合同诉讼的注意事项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


2、对于违约一方,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


4、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诉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起诉。


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继续履行合同。


2、支付违约金。


3、赔偿损失。


4、履行定金罚则。


【定金罚则】《合同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除了上述前4种方式以外,当事人还可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采用其它的救济措施。


如:


1、履行合同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做、减价或退货的救济措施。


2、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可以采用解除合同,中止履行的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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