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兵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工伤赔偿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公司清算程序有哪些规定

发布者:雷兵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2日|分类:公司解散 |469人看过

 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公司破产清算的赔偿过程当中,相比于外部所欠债务和债权等,首先需要对公司内部的职工的所有债务进行处理,这也是国家考虑到劳动者的弱势地位,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做出的选择。


【声明】版权归属原作者,与商业利益无关,仅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有异议,请联系删除,谢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