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能力人该如何离婚?
一、夫妻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能力人的情况,如一方因疾病成为植物人、或者是精神残疾人等情形,只能提起诉讼离婚。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要求是夫妻自愿离婚,如果一方已经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谈不上自愿了。由此可认为,夫妻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就不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其他亲属不能代理其进行离婚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如夫妻中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向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部门不予受理,应告知他们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亲属首先要确定监护人代其诉讼。监护人的范围:父母、成年子女、有抚养关系的成年兄弟姐妹,如果没有上述范围的法定代理人,可依法确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