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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湃律师
执业资质:1440620**********
执业机构:广东天穗(佛山)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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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冯湃律师|时间:2020年02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205人看过
对配偶一方或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离婚有何特殊规定?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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