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和死亡时间的认定
2021-08-10
2021年08月10日 | 发布者:张小杰 | 点击:70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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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