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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欠下的债务和妻子有没有关系

作者:陈嘉欣律师时间:2023年12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9次举报

一、老公欠下的债务和妻子有没有关系

丈夫欠债不是一定跟妻子有关系的。如果该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结婚登记前所负的,应当由债务人自行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老公婚前的债务和我有关吗

个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一样,你老公在与你结婚前负有的债务是他个人的债务,与你无关。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三、丈夫欠下的债务妻子是否要还债

丈夫欠下的债务妻子是否要偿还应当看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应当偿还丈夫所欠的共同债务。以下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老公欠下的债务和妻子有没有关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陈嘉欣律师,毕业于广州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专业,毕业之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现执业于广东广信君达(东莞)律师事务所。参与办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广信君达(东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1920********32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金融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