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引言:
婚姻本来不易,婚姻案件主要涉及孩子问题和财产问题,再婚家庭双方都是经历过感情和信任的危机重新组合,双方联结更加脆弱,在财产和孩子问题上会更加敏感。对于大多数普通家庭来说房子是最大的财产,因为房子引发继承纠纷的在再婚家庭更是屡见不鲜。本案就是这样一则典型案例。
案件简介:
王老头梅老太双方都有一段婚姻,都分别有自己的孩子,1985年双方重组家庭,婚后双方虽然没有明确约定,但是涉及双方大额财产基本AA制。婚姻存续期间,梅老太的房子拆迁,当时为了多分房子,王老头把户口签到了梅老太的房子里,但是对于多分到的拆迁补偿,梅老太留了个心眼,让王老头签订了一份声明放弃拆迁所分房子的产权,并对此办理了公证。事后王老头也信守承诺,并配合办理了拆迁补偿房子的产权办理手续。1999年王老头梅老太婚后也买了一套房子,当时登记在王老头和王老头儿子小王的名下。2017年王老头被医院诊断患了癌症,为了安排好身后事,王老头和梅老太请了王老头的两个妹妹来见证立了两份内容基本相同的遗嘱,大致意思是婚后买的这套房子留给王老头的孙子,王老头和梅老太的份额分别在百年之后处置。王老头提出去公证遗嘱,但是梅老太几次三番托词推脱。但是王老头估计不放心,在2018年5月通过房产交易中心约定了婚后这套房子的产权份额,儿子小王99%,王老头1%。2018年6月王老头又和儿子小王通过买卖合同的方式,把名下1%产权过户到儿子小王名下,这下房子100%产权都变更到了儿子小王名下,王老头觉得这下应该是安排妥当了,王老头去世前一切风平浪静。但是2018年11月王老头去世,转头2019年梅老太就把小王告上了法院,状告合同无效,认为这份合同侵犯了其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点评:
王老头虽然表明看起来考虑周全,有招有式,既有遗嘱见证,又有合同,但是作为非法律专业人士还是留下不少法律漏洞:1)王老头没有认识到婚后这套房子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签字确认;2)其次遗嘱见证形式也有瑕疵,多页遗嘱只在最后一页签字,见证人身份的公允性略有影响,遗嘱最后的执行也完全没有按照原来约定的执行。3)通过合同把房子变更到小王名下,小王很容易成为恶意受让人且未支付相应对价,最终导致合同无效。
从举证责任上看,婚后这套房子确实有部分是属于王老头和梅老太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梅老太的书面确认,梅老太四两就能拨千斤否认一切,但作为小王这方证明梅老太明知且同意却难上加难!如果王老头生前能咨询专业律师,而不是一知半解自己来或许可以让子孙后代少一些身后事的纷争。所以律师同行都有一句话:当事人不懂法不要紧,要紧的是一知半解自以为懂法的当事人,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刘桂娥律师团队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