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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若未在约定期限到达能要约方的承诺还有效吗

发布者:韦家朝兼职律师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 |158人看过举报

来源:华律网整理

承诺若未在约定期限到达,要约方的承诺无效。承诺必须在一项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承诺通知超过了要约所规定的期限或合理的时间,就是逾期承诺。关于承诺若未在约定期限到达能要约方的承诺是否还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承诺若未在约定期限到达能要约方的承诺还有效吗

1、承诺若未在约定期限到达,要约方的承诺无效。承诺必须在一项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承诺通知超过了要约所规定的期限或合理的时间,就是逾期承诺。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二、承诺到达时合同是属于成立还是生效

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故承诺生效的时间对当事人极其重要。与要约生效时间的规则一样,承诺生效时间的规则也有到达主义和发信主义之分。

2、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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