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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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易懂的自首的条件和情形——浪子回头金不换

发布者:陈磊律师|时间:2020年08月31日|分类:刑事辩护 |598人看过


自首指的是犯罪后没有被发现但主动投案,如实交代罪行    

没有被发现包括(满足任意一项都可以)

1、没有发现

2、没有讯问

3、没有被抓

主动投案包括

1、向单位负责人投案

2、委托他人代为

3、电信投案

4、盘问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

5、逃跑后主动投案

6、投案途中被抓,但有证据证明是准备投案的

7、经亲友规劝陪同到案的

8、亲友主动报案,送去投案的

9、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面是自己干的,但没有逃离现场,询问后主动交代的。

10、明知他人报案,待在现场,不抗拒抓捕,供认事实的。

11、一般性排查主动交代的

12、因其他违法行为被限制自由,但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的

13、其它

如实交代

1、交代主要犯罪事实

2、犯几个罪的,仅在供述的罪名上成立自首

3、共同犯罪如合伙盗窃,不仅要交代自己的事实,还要交代其它参与人的事实

4、翻供的不认定自首,但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仍然算作自首。

自首的作用

1、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受罪行和自首方式的影响一般可以在基准刑30%-40%)

2、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较轻一般指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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