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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叫农民工工资专户就可以不被冻结?法院:不对!

发布者:秦嘉泽律师|时间:2024年09月24日|分类:劳动纠纷 |2093人看过

农民工工资专户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支付农民工工资而专门设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其设立目的在于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安全、及时、足额地发放。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那么是不是只要得账户叫农民工工资专户就可以免于被法院冻结?

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在案号为(2023)沪执复101号的案件中,法院明确指出,为防范利用农民工工资账户规避执行的行为,司法机关应当对农民工工资账户进行严格审核。

因涉案账户在开立时未提供总包合同及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的资金管理三方协议、未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备,也未严格控制资金的流向,存在向非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转账的情况,因此,虽然案涉账户名为“农民工工资专户”,但实际并不符合法定“农民工工资专户”条件,因此可以针对该账户采取冻结执行措施。

秦嘉泽律师团队认为,由上述案件我们可以确定,“农民工工资专户”的认定应当是实质认定,不得仅以账户的名称为“农民工工资专户”为由,确定该账户不得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一方面,在对农民工工资账户进行审核的过程中,可以充分依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专用账户名称构成(总包单位名称+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签署资金管理三方协议、账户监管备案等要求进行确认,也可以根据相关账户的转账流水进行确认。

另一方面,对“农民工工资专户”的特殊规定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因此,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明显超出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并且明显超出足额支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所需全部人工费的资金时,超出的项目不在法律所规定特殊保护的范围之内,人民法院可针对超出部分采取冻结或者划拨措施。

总的来说,农民工工资专户并非“法外之地”,其是否会受到冻结取决于多种因素的综合考量。为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您面临类似纠纷可以咨询我们,获得针对性的建议及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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