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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予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能分割吗?

作者:秦嘉泽律师时间:2024年05月09日分类:小秦说法浏览:40次举报

今日,一条男方离婚时要求分割女方父母赠予房产的词条挂上热搜,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各路网友的讨论焦点在于案件双方到底谁吃亏、父母赠予的房产到底怎么分割的问题上。

其实本案的情形在婚姻家事案件中非常常见,因为法条规定的不够明确具体,民法典的横空出世,以及审理法官的三观差异,导致父母赠予房产的定性问题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形。

一、案例简介

张某与李某于2004年通过网络结识,2007年正式成婚并育有两女。婚姻初期关系良好,但日后因家庭琐事频生争执,导致二人关系趋于疏远,并从2018年开始分居。张某因此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获取女儿的抚养权并分得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双方虽对离婚共识一致,但在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配上意见相左。原告主张由于对方性格问题及照顾孩子的能力不足,应由自己抚养孩子。而李某认为自己一直是孩子们的主要照护者,应获孩子的抚养权。

关于案涉房产问题,双方争执房产是否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灞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当时适用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李某父亲购买且登记在李某名下的房产应视为对李某的个人赠予,故判归李某所有,驳回张某关于财产分割的请求。

该判决结果遭到张某不满,其上诉至西安中院。然而西安中院维持了原判,驳回了张某的上诉。

二、父母赠予房产的定性

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认定当无明确约定时,婚后父母赠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

这与上述案例的判决截然相反,其关键点就在于本案中父母赠予房产的行为时间点在新法实施之前。法不溯及既往,所以承办法官依据旧的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判决该房屋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法可依。

民法典及最新的司法解释对本案所依据的法律规定进行了修改,明确了婚后的父母出资赠予究竟如何定性,这平衡父母出资购房的传统观念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此之前,法律一度秉持传统观念,将父母对子女购房的出资视为赠与行为,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民法典》背景之下的难题:父母婚前赠予的定性

然而,在处理父母出资购房的问题时仍存在未能明确的审批标准,即出资定性问题,是赠予还是临时性借贷。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举证责任问题,到底是使用债权人的证明标准,还是适用上述第二十九条的要求,即需要证明存在明确约定。

又因为婚姻家事类案件的特殊性,对于父母婚前赠予的争议焦点在于平衡公序良俗和法律适用之间的关系。

不同法官对于婚姻编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理解的不同,以及公序良俗评判标准的不同,导致不同地区的法官对于同类案件的判决相差较大。以浙江地区的法院为例,该地区法院的部分法官的认为婚姻编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解决的是已经明确父母出资为赠予之后,赠予给哪方的问题,而非解决定性出资性质是借贷还是赠予的问题。

当地司法判例对于相关问题依据公序良俗来评判,且较统一的认为: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部分子女经济条件受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是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倡导。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并无继续提供抚养的义务。子女买房由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另一种观点的法官认为,如果父母出资时没有特别约定或约定不明,那么出资款应被视为赠与,进而直接依据这一条款认定父母的购房出资为赠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一方主张这笔钱是借款,就需要承担更为严格的举证责任。

四、律师建议

基于前述论述,现行法律对于父母婚前出资性质的界定存在一定争议。为确保未来法律风险的有效防范,应在初始阶段明确资金性质,例如附条件赠与或临时性借贷,明确赠与对象,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签订书面协议为宜。

如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联系我们进行具体沟通。


秦嘉泽律师,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业务范围为:1.诉讼:股权纠纷、合同纠纷、房产土地纠纷、离婚继承纠纷、债权债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8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公司法、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