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社会实际状况下,年轻人生育子女后往往忙于工作,自己无暇带孩子,于是很多家庭都是讲孙辈子女交给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抚育。
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肯定要有花销,有一些子女比较勤勉、自觉,会每个月给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生活费”、“辛苦费”,但是也有一些夫妻,本身收入情况不是特别乐观或者夫妻感情不好,拒绝支付子女的费用,相关孙辈的一应支出都由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支付,这种状况下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可以要求子女支付抚育子女所花费的合理费用。
下面我们以两则案例进行讲述,如果您有相关疑问可以私信咨询。
一、最典型的案例:(2019)渝01民终10387号,法院可以支持祖辈要求支付合理费用的请求
本案是罗某某诉张某某、周某某追讨垫付抚养费纠纷案,其中罗某某是孩子的祖辈,张某某、周某某是孩子父母。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未成年人的法定抚养义务人有能力履行抚养义务而怠于履行抚养义务,祖父母或其他亲属在与抚养义务人无约定的情况下,代为抚养照顾未成年人的,应当认定其与抚养义务人之间成立无因管理关系;祖父母或其他亲属垫付的抚养费可视为无因管理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请求抚养义务人偿还相关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祖辈要求支付的抚养费必须在合理范围内,过分高昂父母没有同意,那么法院可能倾向于认为属于祖辈对孙辈的赠与。
本案的案号是(2021)川民申144号,同样是川渝地区的案件。本案主要是祖辈要求父母支付其垫付的私校费用20万元,法院认为这笔花销过高没有经过父母双方同意,所以认定为了祖辈对孙辈的赠与。
法院仍然肯定了,作为奶奶的原告有权要求父母支付其垫付的抚养费、教育费,但是父母承担子女的教育费应当在其承担能力的范围内,对于超过父母能力范围的教育费须得到父母一致的同意。本案中奶奶送孙辈去私立学校读书并没有征得其母的同意,且已超过了作为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所以法院认定属于奶奶对孙子、孙女的赠与。
不过法院也表示,2015年8月起至2019年8月期间奶奶作为没有抚养义务的人,代为抚养孙子孙女的行为值得赞扬。
以上两则案例可以充分展示出,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祖辈抚养了孙辈,抚养期间花费的合理费用可以向父母一方要回,但是过分高昂的费用,没有征得父母双方同意,不会被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