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浦东新区法院判结了一项案件,本案中“银行高管”涉嫌重婚罪、诈骗罪,最终被四个老婆联合报案,法院以重婚罪、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罚金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一、案情简介
2019年9月25号,郑小姐到浦东公安分局孙桥派出所报案,认为自己被丈夫顾某诈骗。原来,顾某自称是银行高管,高校毕业,交往后两人有了孩子,经顾某提议两人在香港登记结婚。随后郑小姐多次提出在上海领证,顾某都推三阻四。
婚内,顾某“拿走”了郑小姐近50万元,还向郑小姐的亲戚借款130多万元,说是跟别人合伙开公司,但最终公司如何、钱款如何了无音讯。
一次巧合之下,郑小姐打电话到顾某父母处,接电话的却是一位年轻女性——是30岁的麻小姐,目前在一家外企工作。在和郑小姐在香港领证后三个月,顾某和麻小姐在上海领取了结婚证,并且和麻小姐也育有一个孩子。正是这个电话,让麻小姐发现自己从正房变成了小三。
麻小姐随后决定和顾某离婚。因为她发现,顾某在外面,不止一个女人,也不止一个孩子——麻小姐在家中发现了一张新的孩子出生证,孩子的母亲并不是郑小姐。顾某不得不承认,自己和麻小姐婚后第六个月,还和另一名女子糜小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
糜小姐是名牌大学毕业,与顾某相识时,正考虑移民,而顾某自称是加拿大籍。借着需要办理移民,顾某和糜小姐两人没有领证,但是已经摆了喜酒,并且糜小姐还生下了一个女儿。顾某还一直以办理移民为由向糜小姐索要钱款,前后共计80万元,这些钱款到了顾某的口袋中很久,但是移民的事情却没有任何结果。
后来,几乎是在郑小姐报案后不到一个月,2019年10月17日,糜小姐以被顾某诈骗80万为由,也向杨浦公安报案。
神奇的是,一年以后的2020年11月,顾某又在广东与李女士登记结婚,在与李女士结婚前,就从李女士那里,又骗到了50万。
后来经查,顾某上述的钱款都用于了前往澳门赌博。
二、案件结果以及律师分析
顾某被认定的罪名有两项,分别是重婚罪和诈骗罪。
1.关于重婚罪
顾某重婚罪的事实非常“实锤”,因为其在没有离婚的状况下利用漏洞有三份结婚证,同时其和糜小姐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已经办了喜酒的行为也被认定为《刑法》上的“事实婚姻”,也触及重婚罪。
说实话,在北京律师秦嘉泽团队接触婚姻家事案件以来,能像顾某一样踩中重婚罪每一项犯罪要点的人,真的极其罕见。
重婚罪在现代法律中一直不认为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在公安、法院的立案中也十分困难,因为现代法律更倾向将这种行为归结于道德、民法管理,而不是刑法来处理。
所以,常见的判重婚罪,需要有“铁证”,一般是确实办理了结婚登记,在今年民政系统改革后利用各个省市不联网的漏洞重复领证,也会消失在时代洪流中——但是,内陆、国外、港澳台地区的婚姻信息仍然不互通,所以重婚罪还是有存在空间,比如顾某在香港和郑小姐领证后又在上海和麻小姐领证。另一种情形,就是虽然没有领证,但是办理了婚宴、在对外文件中表明是夫妻(急救签字时的“身份”)等等,更多的情况是针对贪官可能以重婚罪先行羁押,在羁押中处理贪污受贿问题,或者在处理贪污受贿时检察院、监察机构发现存在重婚罪。
2.诈骗罪
由于婚内财产没有分割或者公证,顾某和郑小姐的钱款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以郑小姐不能以诈骗共同财产为由报案。麻小姐同样也存在这一问题,她和顾某的婚姻关系下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不能以诈骗论处。
最终,检察机关认定,顾某诈骗糜小姐80余万,诈骗郑小姐的亲属130多万,诈骗李女士50万,但是,郑小姐和麻小姐的钱款,并没有被认定为诈骗所得。
基于诈骗罪,顾某的刑期才到了十年以上。
以上就是本案相关内容,如果读者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私信、评论区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