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则新闻,一名女子被两位闺蜜常年PUA,并借此诈骗数百万:
欣欣和小李、小吴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一起合租。有一天小李突然接了一个电话,说欣欣的信用卡涉嫌诈骗。小李编造了一个领导,暗示欣欣可以花钱消灾。当欣欣表示拿不出那么多钱的时候,小李和小吴又很仗义地表示自己可以帮她垫付,她只要分期还款就行。
为了还钱,欣欣在小李的指导下又去办理了多张信用卡用于套现。面对滚雪球般增长的债务,欣欣只能向父母摊牌。欣欣母亲找身边的亲戚朋友多次借钱,总计80多万。
2019年,两人甚至编造“神婆”角色,整天逼欣欣还钱。在小李操控下,欣欣每个月的工资、房租收入,父母和祖父母的退休工资,总计23000元,都会按月进到小李账上。
本文简单分析这起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受害者欣欣有的维权渠道。
一、事件的开始
关于事件开始,有电话告知欣欣信用卡涉及诈骗,这在实践中并不符合法律程序。
信用卡诈骗,常见的问题是信用卡被他人盗刷、套现的情况,如果真的涉嫌犯罪行为,将有警方人员正式通知欣欣你因涉嫌犯罪需要到某某派出所配合讯问、接受调查,想要核实这部分信息是否属实,也比较简单,欣欣可以直接通过110电话转接相关派出所,核实是否确有其事。
二、小李编造的领导,表示这类案件可以“花钱消灾”
即便这一事实是真的,“领导”真实存在,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行贿,欣欣只会在原有的涉嫌诈骗基础上刑罚更加重一步。
三、小李、小吴表示垫付费用,随后欣欣常年通过信用卡、父母祖父母、工资等进行还款。
至此,小李、小吴在编造谎言的基础上收取了不当资金,已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
诈骗罪在小李、小吴收到欣欣的第一笔款时就已经构成,欣欣当时就可以通过涉嫌犯罪控告小李、小吴。欣欣可以就自己多年来转付的资金要求小李、小吴归还,但是其中涉及到的近百万资金,至今小李、小吴挥霍了多少并不能确定,现存资产全部偿付、退赔的情况下小李小吴争取谅解,可以在定刑时轻一些。
百万资金现有情况下小李、小吴无法偿还,其在监狱服刑过程中没有收益,只能待双方出狱后要求两者以正常收入偿还。
对于这种类型的诈骗,报案主要有两方面的困难:
一是受害人心理上的困难,需要受害人家属提供尽可能的帮助、支持;
二是收集证据证明闺蜜的诈骗事实,完整证明欺诈的手段、不当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