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恶意转移夫妻财产的概念,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民法典》第107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看出,法律对于什么行为属于恶意转移夫妻财产进行了笼统地概括,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以及伪造债务。
但是并未就其中具体的方式作出规定,本文结合秦嘉泽法律团队的实操经验进行进一步讲解。
1. 恶意转移财产的常见方式
恶意转移夫妻财产最常见的方式有故意隐瞒对方将存款转移到亲朋好友设立的账户,或者私赠别人现金或者贵重首饰,或者将股权低价转移到亲朋好友名下等等。
实践中也存在很多难以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要结合双方的生活习惯、资金用途进行分析。
2. 恶意转移财产一般怎么发现?
恶意转移财产有可能发生在婚内、分居、离婚诉讼等多个时间段内。所以在实际的诉讼过程中,秦嘉泽律师团队会先通过分析对方的收入来源、收入情况、可能存在的隐形收入、现有的财产情况等多个角度分析对方是否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3. 恶意转移财产有什么后果
如有证据证实一方确有存在恶意转移、隐藏等侵害配偶方合法财产权益的不当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按照秦嘉泽律师团队的经验,这里少分、不分的比例要依照恶意程度确定,有可能四六分也有可能一九分。
4. 配偶有转移夫妻财产行为,另一方如何维权?
对于转移夫妻财产的行为要分三种情况讨论。
如果在婚内就发现(还未考虑离婚的情况下)对方转移财产,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起诉要求在婚内分割共同财产,不需要直接起诉离婚。
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最大的优势是不需要先起诉离婚,避免对方通过漫长的离婚诉讼过程进一步转移财产。但是,基于对双方稳定生活、避免通过婚内分割财产的方式讨债等角度,法院处理这类案件时非常谨慎,需要起诉一方有足够的证据、理由要求婚内分割财产。
婚内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如果也确实考虑需要离婚,当然也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
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离婚前存在转移财产、伪造债务等行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财产纠纷需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有关婚内转移财产的有关法律知识,如果有相关疑问欢迎来电咨询(联系方式请自行浏览器搜索秦嘉泽律师18211077302、18311372773)。